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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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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的立案条件有哪些 公诉人是检察官吗

添加时间:2020年12月26日 来源: 杭州公司顾问律师   http://www.bjxsdayals.cn/

 李丽,杭州刑事大案要案律师,现执业于上海三方(杭州)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自诉案件的立案条件有哪些

  自诉案件的立案与公诉案件的立案不同,它把立案与起诉和受理相重合,并与审判相连接。即自诉人起诉后,只要符合立案条件,人民法院就应当受理;人民法院立案后,不经过侦查、提起公诉,直接进行审判。因此,对立案条件除应具备上述条件以外,根据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案件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


  2、案件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3、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够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4、起诉的主体是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以上就是整理的关于公诉案件如何立案以及自诉案件的立案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提起公诉是侦查和审判之间承前启后的一个重要诉讼阶段。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或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认为需要提起公诉或作不起诉处理的案件应当一律送交人民检察院内设的审查起诉部门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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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是检察官吗

  公诉人是指不用当事人而是由国家司法机关来直接提起诉讼,在中国主要由人民检察院的司法人员来担任,也就是说,在人民检察院担任诉讼的人,就是公诉人。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进行诉讼监督是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的基本职能;公诉工作,既是一门充满斗争艺术的检察官工作,更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门面工作;公诉人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检察机关的形象代言人。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公诉人,就要争做;学习型、敬业型、实干型;的公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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